据审计署最新发布的公告,对全国11个省区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审计显示,土地出让背后猫腻多多,其中竟有11个市总共674.81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不规范,数额之大,让人触目惊心。
这些城市为什么要违规?通过违规,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获得了什么利益?这是我们不得不问的问题。
首先,违规的主要动机,来自于政绩冲动。674.81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表面上看,只是个管理问题,但究其实质,是错误的政绩观驱使下的有意违规。国务院曾明文规定,从2007年起,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同时规定,基金使用范围有五大方向,其中主要方向有三个:一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二是土地开发支出;三是支农支出。这样的规定,既是为了规范管理,更是要改变土地出让收入“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局面,避免征地变为城市向农村“抽血”。
但是,因为这些收入没有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等于是彻底改变了国家规定的使用方向。从审计署披露的资金投向来看,这些资金大多投向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各类民生工程。虽然这些工程看起来都很堂皇,但这种做法,恰恰是违背了国家“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要求,大量原本应该投到农村的资金,变成了城市里金光闪闪的政绩工程。
其次,在违规的事实背后,可能存在数额巨大的职务犯罪。按国家规定,土地出让收入的一个重要支出方向,是土地开发整理。具体地说,就是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但是,因为土地开发整理的工程数量和实际效果难以核查,它也就成了违规的重灾区。公告显示,有119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虚报新增耕地1.35万亩,13个项目在工程尚未达标的情况下上报新增耕地2.93万亩。还有数十个工程谎报、重复申报骗取工程款上亿元。这些数据牵涉到的贪污、挪用、贿赂等职务犯罪,相信不在少数。
此外,违规的事实背后,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输送。公告披露,有12个市欠征土地出让收入323.26亿元,有11个市以各种名义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19.61亿元,有3个市通过批准提高土地容积率,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10.57亿元。我们常说,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当然,更不会有无缘无故的土地出让金减免。利益的输送从来都是双向的,政府能向地产商输送上百亿的利益,背后不可能没有投桃报李,礼尚往来。
土地从来都是腐败的重灾区。审计署的公告,等于是向公众掀开了土地腐败的冰山一角。但是,审计署毕竟只负责查账,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顺藤摸瓜,把与问题账目有关的人和事来一次彻查,让更多的腐败和犯罪暴露到阳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