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用来诈骗
经查,嫌疑人“王小姐”的真实身份为辽宁人陈某。此前,陈某发现房产交易中介收取定金这一做法有机可乘,便动了诈骗之心,为此精心设计了一条缜密的诈骗链条。她首先办理了一张名为王欢的假身份证,以及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假营业执照,并用假身份证于今年4月在西海明珠租下一套房子用来办公,堂而皇之开起了房地产“中介公司”;为更好地让买主相信,陈某还聘用了一名员工值守店面,她还利用假的身份证(王欢)租赁了西海明珠B栋的一套房子,并设法要求房东提供了房产证、身份证、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等重要个人资料的复印件。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后,陈某便将这套租住的房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急售,吸引买房者前来看房,从而骗取受害事主的定金;同时,狡猾的嫌疑人陈某还千方百计要求买方以现金形式交定金,避开银行转账取款的环节。为拖延时间迷惑买主,她还弄来了假公章、假发票,出具给买方。经过精心设计的诈骗陷阱,在短短一个星期内吸引了多名购房者上钩,嫌疑人陈某抓住了购房者的心理,成功诈骗了熊小姐等两名受害人共计7万余元的现金。
南山警方连夜出击,成功捣毁该假中介诈骗窝点,查获大量证据,将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刑事拘留,为受害事主悉数追回7万余元的损失。
□警方提醒
签租房合同前需先核实对方身份
据公安部门介绍,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使用假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租下房屋,再通过网络等途径发布信息,以相对低廉的价格为饵骗取被害人押金。警方提醒房屋出租者、租房者和购房者:在租房、购房过程中,应尽量选择有相关资质的租房中介机构;对方提供的身份、房产资料一定要核实后再签合同付钱,以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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