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英文叫“Urban design”,日文叫“都市设计”。其含义说法很多。近期,在宝安规划部门陆续组织开展的《宝安中心区城市设计》、《宝安区总体城市设计》、《各街道中心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9个片区)、《宝安大道城市设计》的一系列编研工作中,一种植根于宝安城市特征塑造本土的、现代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宝安城市设计理念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悉,《宝安区总体城市设计》已经被评为“深圳市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一等奖”,并获全国城乡规划优秀设计二等奖。
《中国大百科全书(城市规划、建筑、园林卷)》称:“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形环境所进行的设计”。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里对“城市设计”定义是:对城市环境形态所做的各种合理处理和艺术安排。
世界各国著名的规划建筑大师对“城市设计”一词也各有见地:丹下健三(日本)认为“城市设计是对人类空间秩序的一种创造”。弗·吉伯特(英国)指出:“城市是由街道、交通和公共工程等设施,以及劳动、居住、游憩和集会等活动系统所组成,把这些内容按功能和美学原则组织在一起就是城市设计的本质”。沙里宁(芬兰)对城市设计含义归纳为:“城市设计是三维空间,而城市规划是二维空间,两者都是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生活环境”。
位于深圳西北部的宝安,北连东莞市,东濒大鹏湾,临望香港新界、元朗,不仅具有独特的山海景观和深厚的历史文化,更是深圳的重要的工业基地和西部中心,然而,因为地处城市环境边缘地带,土地的粗放利用及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土地效益不高,工业建筑形象单一,大量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混杂严重,居住环境不佳,缺乏片区特色,可识别性不强。
因此,在编制宝安规划的过程中,“城市设计”就必须是一种对城市体形环境所进行的三维空间的合理设计,既要包含物质空间的设计,也要包含人们社会生活以及精神文明方面的设计。参与此次规划的项目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整个项目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宝安的城市设计研究是根植于宝安城市特征并期望塑造本土的、现代的、健康的、充满活力的城市新形象并致力于打造能代表宝安特色的六张新名片:“枢纽之城”、“山海之城”、“效益之城”、“休闲之城”、“回忆之城”、“活力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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