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地选址须基础设施全
市国土局要求,保障房的供地依然坚持“集中为主、配建为辅”,集中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原则上要求在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的区域,如轨道交通及公交沿线站点附近进行选址,提高配套公建建设标准和规模,优化配套公建建筑结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可适当规划公共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度提高配建指标。坚持“限地价、竞保障性住房面积”等方式,适度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另外,通过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试点,鼓励中央和地方企事业单位盘活利用自有存量土地,采取收购储备、拆迁补偿安置等方式进行存量土地置换、产业园区适度配建公租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统筹安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
昌平和大兴供地计划
●昌平:
2013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指标:
21500套(公租房4000套,经适房、限价房及定向安置房17500套)
●保障房供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总量122公顷(计划新增供应81公顷;历年已供未开工等方式落实41公顷)
●大兴:
2013年保障房建设任务指标:
21000套(其中公租房4000套,含亦庄2000套);经适房、限价房、定向安置房合计17000套,含亦庄2000套)
●保障房供地:
172.55公顷(含亦庄)(公租房供地20.5公顷;经适房供地12公顷;限价房供地15.99公顷;定向安置房供地124.0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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