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都市报》报道《消费贷凑首付款 心海城楼盘被指违反新政》、《“时光盘”竟藏大陷阱?》。对此,销售代理公司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和开发商深圳市心海腾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致认为上述报道严重失实。为以正视听,销售代理公司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和开发商深圳市心海腾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特此披露事件经过,并作出严正声明。
一、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声明如下:
余先生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来访心海城,由中原地产销售吴小姐全程接待介绍,余先生当日非常认可心海城项目,并于次日 2016 年 11 月 12 日中午与朋友再次到访参观了解。经余先生本人明确提出购房意向后,吴小姐为其办理征信查询,确认余先生是否符合相关购房条件。在确认征信、购房名额无问题的情况下,吴小姐多次咨询余先生资金筹措能否及时到位。余先生明确回复目前自有资金 60
万左右,有 30 万左右资金缺口需要找家人筹措。
针对 30 万左右的首付款资金缺口,余先生除首选意向家里集资筹措外,多次咨询吴小姐是否有其他渠道进行短期资金周转,作为资金筹措的备选方案。吴小姐明确表示本项目开发商、代理公司以及个人并无短期资金筹措周转渠道,并告知在新政下政府严厉打击零首付、首付贷、众筹买房等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余先生咨询未果,进而多次提出银行方面是否有资金短期周转的渠道及按揭贷款相关事宜。吴小姐从个人角度建议余先生可现场咨询银行驻场工作人员、并告知余先生当日该合作银行行长也在驻场办公,可自行前往咨询了解。
余先生在自行前往现场银行驻场点咨询了解后,于当日下午 4 点半左右前往销售经理办公室,明确认购意愿。在此期间,中原地产销售经理苏先生多次请余先生自行确认是否符合新政购房及贷款条件、首期款是否到位、能否按时签约等情况,并明确告知余先生一经认购,除非符合认购书约定条款,定金不可退。余
先生明确表示没问题,在详细阅读了《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及《购房风险提示告知确认函》等购房文件后,签字按手印并交纳 5 万元购房定金。
余先生成功认购后,因个人问题,首付款资金筹措不到位,无法在 7 天内按时签约并交纳首期款。开发商根据余先生的申请,同意给予他 9 天宽限期,余先生最迟应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前支付首付款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但余先生仍未能交纳首付并签约,随后余先生以资金不够为由,提出退定请求。开发商根据认购书第五条第一至三款约定,未同意余先生的退定请求。
作为深圳某知名报社记者——余先生在以资金不足为由退定无果的情况下,涉嫌利用记者身份,通过《深圳都市报》发布“《消费贷凑首付款 心海城楼盘被指违反新政》、《“时光盘”竟藏大陷阱?》”等失实报道,以此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余先生无视契约精神,故意隐瞒自身违约之事实,并利用公共媒体资源进行扭曲报道,严重扰乱我司正常、合法的经营秩序,给我司造成极大的负面社会影响,我司对此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我司作为深圳最具影响力的品牌中介代理机构。成立十多年来,二级市场总计代理新楼盘千余个,成交面积及成交金额保持稳定增长,以专业、诚信的品牌形象在市场上赢得良好口碑,素有“皇牌代理,信心标记”的美誉。我司坚守行业准则、奉公守法、遵循市场行业法律法规,坚持以正确方法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倡导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我司一贯严格要求销售人员遵循市场法律法规、恪守行业准则,为客户提供专业、规范化的服务,我司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密切关注和监督。监督电话:0755-33968070
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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