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南京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官方微博消息称,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南京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控地价、控房价“双控”要求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南京将实行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办法,在热点区域的住宅用地出让时,由市政府设定地块的出让最高限价,对竞买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终止土地出让,竞价结果无效。
同时,南京物价主管部门在受理开发企业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指导时,对土地出让溢价超过45%以上部分的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计入其房价的准许成本,不作为申报价格的组成部分。
这也就意味着,南京将成为苏州之后全国第二个“土地限价”的城市。而在早前5月24日,据中新网南京报道,对于苏州土地限价后的首场土拍中两幅宅地因竞价太高而“熔断”流拍一事,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不会跟进该政策。
上述报道称,南京市国土局的相关人士当时指出,如果土拍场上频繁出现超过最高限价流拍的土地,很可能会造成市场上土地供应量的减少。“既然苏州实验不成功,那么南京应该不考虑跟进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