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据深圳土地交易中心官网披露土地交易消息,三宗位于大鹏新区、龙华区和光明新区的二类居住用地(一宗含商业用地)将于9月26日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龙华区和大鹏新区地块为纯居住用地,光明新区地块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龙华地块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宗地编号A914-0305,土地面积约15324.3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102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9亿元,最高限价11.7亿元,竞买保证金4.5亿元,土地年限70年。该宗地与4号线北延段轨道名茜坑站有部分重叠区域,届时竞得人需无条件允许轨道设施建设。另外,该宗地还进入13号线北段规划控制预警区735.84平方米,禁止该项目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轨道规划控制区。
光明新区地块位于光明新区观光路以北、科新路以东,宗地编号A511-0037,土地面积约9780.3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423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8亿元,最高限价4.94亿元,竞买保证金1.9亿元,土地年限70年。
大鹏新区地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坝光地区,宗地编号G15401-1507,土地面积约11353.0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66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45亿元,最高限价1.89亿元,竞买保证金0.725亿元,土地年限70年。
龙华地块建普通商品住房,严格执行“70/90”政策,即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值得一提的是,商品住房销售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竞配建初始配建面积为9242平方米的公共租赁住房。
光明地块和大鹏新区地块建设全年期(70年)自持租赁住房,严格执行“70/90”政策。其中,光明地块竞配建人才住房,大鹏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自持即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登记、不得分户登记,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因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或股权转让、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确需转让的,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限整体转让。转让后,自持物业性质不变。
此外,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有所宽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2018年上半年,深圳共出让了4宗宅地,2宗位于龙岗,2宗位于坪山。其中,3宗被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收入囊中,1总被中海地产竞得。
注:“单限双竞”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移交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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