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公示的通告。
深圳城中村居住用地共99平方公里,按照综合整治分区的要求,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综合整治分区用地总规模为55平方公里,占比56%。
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综合整治分区划定比例不低于75%,其余各区不低于54%。
未来7年(2018-2025年),深圳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用地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计划。
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统租改造后,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经政府统租后实施综合整治类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进行统筹管理。
城中村租赁市场参照租赁指导价格合理定价,出租优先满足原租户的租赁需求,违法违规行为将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