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最后一天,《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明确旧住宅区签约面积与签约人数双95%后可征收;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签约人数单95%后可征收。此更新条例政策将于2021年3月1日执行。
今天(1月18日),CBRE世邦魏理仕对《条例》进行解读。《条例》使深圳城市更新进入高质量、法制化发展,推进速度加快。未来,法治下的城市更新或将成为“十四五”新一轮投资热点领域。
城市更新转向“高质量、法制化”
为有效进行存量土地盘活和城市空间合理布局,2019和2020年深圳城市更新政策趋细化,逐步迈进深水区。2020年政策呈现法制化、细则化特征。
对比2020年7月20日颁布的“征求意见稿”和12月30日颁布的《条例》,发现变化不少。
后者新增公共住房及综合整治两方面内容;将政府“引导” 基本原则变为“统筹”、强调公共利益;删除计划有效期年限;实施方式强调具备房开资质;旧住宅区市场主体选定由单95%变为双95%。补偿标准删除3%超出面积误差、异地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相关要求;个别征收变为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解决拆迁难问题;扩大转移或者奖励范围以进行历史文化保育。
城市更新加速推进
拆不动、赔不起…是绝大多数城市更新项目推进的拦路虎。
2010年,海涛花园、木头龙、桥东小区等8个小区被列入深圳城市更新规划的首批计划。如今仅鹤塘小区满足100%的签约条件并完成改造,其它7个小区至今未能完成这一条件。
根据深圳城市更新协会的统计,2010-2019年之间,深圳市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达838个,其中已获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的项目占60.3%,完成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公示的项目约占40%。
这意味着,10余年间,平均每10个列入更新计划的旧改项目,仅有4个才进行到由谁来改造这一步。立项项目多,但实施率较低,是深圳城市更新面临的严峻情况之一。
此前,深圳城市更新的投资和开发,需要经过四大主要流程:报计划、报规划、确认实施主体、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据统计,一个完整的城市更新项目平均周期是5-8年,十年八载更是常态。
《条例》在强调城市基建、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特别是在签约率方面做出修改,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城市更新推进速度。
城市更新或成投资新风口
世邦魏理仕华南区战略顾问部负责人肖伟表示:《条例》的出台,是承担先行示范区使命、践行共建共治共享发展理念的需要,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城市转型升级的需要,还是破解城市更新深层障碍,保障政府、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等多方合法权益的需要。
未来,法治下的城市更新或将成为“十四五”新一轮投资热点领域。
从投资层面看,确权前置,对化解回迁房炒卖起到一定作用;优化“双百”征拆困境,对城中村拆迁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市场投资者参与信心,有助于缓解开发商因开发周期不确定所带来的的资金流和成本风险,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但更新意愿门槛提高至3/4,市场主体操作难度相应增加。
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缓解金融机构因巨额贷款所带来的借贷、融资风险。
此外,也为资本实力相对有限的中小型房企进场布局提供机会。
从开发层面看,《条例》进一步放开对旧小区更新力度,深圳罗湖区等老旧居住片区迎来利好;但由于旧住宅区将来优先用于做公共住房,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主体参与意愿。
从楼市影响层面看,有效缩短了旧住宅区和村改两类更新项目的先期开发周期,将加快深圳居住用地供应速度。新的地价测算规则降低了棚改地价,鼓励未来释放出更多经营性物业,或将增加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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