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一份深圳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在网络流传。文件对“7.15新政”在途交易问题、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问题、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进一步明确。
有以下重点内容。
1、“7.15新政”在途交易办理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月31日。
2、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在深圳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但二套需遵守限购政策。
3、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如果按此政策执行,家庭购买商品房,原来联合购房只要求一人有名额,其他联名人无购房资格也可以联名登记。但现在所有联名的人都需要有购房资格,这意味着通过假结婚联名买房行不通了。
网传的政策全文如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若干问题的函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7.15新政”),缓解因2020年12月份房地产信息平台升级对在途交易行为的影响,进一步明确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和居民家庭住房登记等问题,现函告如下:
一、关于“7. 15新政”在途交易问题
2020年12月份,我局房地产信息平台升级,导致部分房产交易无法办理合同网签。
经研究,我局同意将“7.15新政”在途交易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务案或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截止日期,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居关于贯彻落实
二、关于高层次人才购房条件问题
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人才优惠政策有效期内,可凭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在我市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
高层次人才家庭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按我市现行限购政策执行。
三、关于居民家庭住房登记问题
居民家庭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成员名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买
此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