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报道称,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判处北京“南城房姐”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不到一年时间,她诈骗被害人7名,犯罪金额1.1亿余元,涉及二手房产约上百处,由于未能按期支付“金主”利息,终致案发。
20世纪90年代起,张某受雇于中介公司开始从事二手房交易。后来,熟知房屋交易流程、积累了一定资源的张某,离开中介公司单干,其交易的房产主要分布在北京市丰台、东城、西城、朝阳等区域。因其交易规模较大,张某被业内称为“南城房姐”。
经过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多年的摸爬滚打,张某对房屋买卖方的心态吃得很透。她先是从房屋中介机构获取二手房房源信息,筛选和锁定一些业主比较着急套现的单子,利用卖房人急需现金的心理,低价吃进房产,并安排指标人(即符合北京购房资格的人员)背房(即登记为目标房产所有人),从而持有大量二手房房产。然后,等寻求到愿意出高价买房的人员时,再将手里的房源大幅加价卖出。
依据多位买受人的证言证实,张某每套二手房交易的收益多则近百万元,少则二三十万元,人为造成部分房价上涨。比如,张某曾于2018年12月从李某手中以指标人王某某的名义,以398万元价格购买丰台区芳城园二区某处房产,仅3个月后就以456万元价格将该房卖给闫某,扣除交易费用后,获利近50万元。
据张某供述,她常年与国内知名房屋中介公司合作,由房屋中介公司向她提供大量二手房房源信息,她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大额代理费。
截至2019年4月,因张某未能按期支付多位“金主”利息,终致案发。侦查机关经初步侦查认为,本案涉案金额高达近2亿余元,涉及二手房产约上百处,被骗事主近30名,单个事主实损金额最高的接近6000万元;而后经过进一步侦查,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张某涉嫌诈骗被害人7名、犯罪金额1.1亿余元。
2020年11月24日,本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暴露出,在多重限购政策之下,仍有个别人员觊觎北京房屋买卖交易市场背后的巨大利润,竭力钻营政策漏洞,妄图操控二手房源,谋求高额利润,我们需要多措并举来确保‘房住不炒’。”承办案件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陆昊接受采访时说,“南城房姐”诈骗案,很典型地体现了北京房屋交易中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