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 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提交证明材料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房地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2、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需提交房地产共有 证及共有人对房地产买卖的征询意见
3、买卖双方身份证(如未成年人需提交相片两张、户口簿与监护人关系证明、监护人身份证)
4、卖方夫妇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各复印- -份) , 并同往交易所办理房地产交易见证手续
5、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凡是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须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6、填写《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
7、《房地产买卖合同》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和《出让金缴纳通知单》( 属划拨土地的)
9、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10、房地产估价答复书
11、查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