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房地产网 > 掌柜问答 > 问答列表 > 详情
我来回答

离婚财产和债务分割问题

(匿名) 2014-09-09 -
居住的房子是2008年12月由我丈夫购买的,我们2009年1月结婚,现有一5岁女儿。婚后我们借贷了15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和8万元的贷款,用来还房贷和装修房子!请问现在离婚我应该得到什么?我想要女儿和我一起生活!
全部1个回答
  • (匿名)

      你好,房子是登记在你老公名下的话,这房子就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你们婚后偿还的贷款共计23万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平均分割,同时,你可以要求分割房子相应的升值部分。至于孩子抚养,根据法律规定,2到10岁看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就会判给谁,具体事宜可以来电咨询。

    • 2014-09-09 09:04:00

问答排行榜

暂无排行---

在售楼盘

深业山水东城
坪山区住宅精装
元/㎡

鸿荣源CITY X 观城
龙华区住宅待定
元/㎡

鸿荣源珈誉玖玺
宝安区住宅部分装修
万元/套起

柏悦公馆·湖玺
东莞住宅部分装修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