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不动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房屋的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们夫妻出资以儿子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儿子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你们的儿子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儿子的监护人,你们不能随意处分这套房屋,你们离婚并不是为了他的利益,也无权分割该房产。你们只能代表儿子行使管理权,而不能擅自处分该套房屋。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孩子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