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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 未明确说明可算赠与?

(匿名) 2016-12-23 -
父母资助婚后子媳买房 未明确说明可算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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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子女婚前父母出资给其买婚房,且未明确表示赠与,买房时房产证上也未署其父母的名字,子女离婚后父母能否主张房屋产权?近日,一则实际案例表明:如父母明确为子女出资作为房款,之后父母想成为房屋共有人得不到法律支持。

      太原市民郝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郝先生的父母出资20万元首付款,为二人购置一套婚房,该房屋还有30万元贷款。郝先生夫妻二人登记为房屋产权人。婚后8年,郝先生和张女士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之前,郝先生的父母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成为郝先生夫妇所住新房的共有权人。

      郝先生的父母认为,为了给儿子购置新房,他们卖掉了老家的房屋,用卖房所得的房款支付了郝先生夫妇所住新房的首付款。而张女士则认为,原公婆所付首付款20万元为赠与,且当时郝先生父母完全没有提出过要将两人的名字写入房产证。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源认为,郝先生父母出资购房发生在儿子、媳妇结婚之后,他俩支付购房款之后并没有要求签订购房合同,成为共同购房人,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在以后8年时间中对房屋产权提出过异议。直至儿子、媳妇因感情问题离婚,老人才起诉要求成为房屋产权共有人。


    • 2016-12-23 14: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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