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什么我没回来住,水电费还要照收,一说就让我搬走?”近日,不少返深租户反映,称其因为疫情,没有回来居住,却被房东照收水电费。有律师表示,房东业主有义务说明费用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不能,租客可拒绝缴费,市民也可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部分房东向租客收取固定水费
家住南山西丽的市民周小姐投诉称,她由于疫情无法返深,却被房东照收水费。她还提到,她租的房子实行固定水费制度,用不用都要交保底。
“我们还不能说,说了房东还直接让我们搬走,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周小姐的情况并非个例,龙华民治白石龙村也有租客向读创/深圳商报反映,称其上个月水电费比平时多了3倍,让她感到不可思议。
城中村是多数打工者到深圳工落脚之地
这位租客同样提到,他们按照冷热水分开缴费,其中热水每月40元/立方米,属于固定水费支出,冷水则按照8元/立方米。她跟房东协商后,房东同意给她减免100元的水电费,但却拿不出具体的使用数据。
该租客分析,之所以有些房东随意收取水电费,主要是因为疫情的影响,租客不方便外出找房所致。
水电不使用可不付费
深圳一城中村贴出的招租广告
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