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过程中出现疑点
“第二天,中介公司打来电话,让我再过去一下,说昨天签订的合同上有些涂改,金额标注不明显,要重新写一个合同。”随即姚小姐就去了地产公司,到地产公司的时候合同已经写好,姚小姐并没有多想,直接在合同上签了名、按了手印。“回到家过了几天,发现合同上面标注着上一张合同作废,也没觉得怎么样,但备注里面还写着‘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知道卖方该物业产权属于2个人产权,正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过户张××名下后进行该物业正常交易手续。’这个条件在我签订第二份合同时并没有特意告诉过我。”
“我就又打电话到中介那里询问,中介并没有说关于房产证的其他信息,告诉我一切都是很正常的。”姚小姐也并没有多想,继续在中介的带领下办理着相关手续。去银行交了首付,办理按揭。记者问姚小姐:“没有对方的房产证怎么可以办理贷款呢?”姚小姐说:“我并不清楚,只是知道中介说可以先去银行办理贷款前的手续,卖家的房产证可以过户到对方名下后再送给银行。”
贷款过程中银行来电称要多加手续费
“贷款手续都报到银行后,大概4月20日左右,银行突然来电称,我买的房子权属来源是继承,还要再多付10%的手续税费。”姚小姐说,她觉得很不解,就去银行看了过户后的房产证,果然在房产证的后面写权属来源是继承。
同时也由于国家出台遏制房价的一些政策,原来给银行的首付金额不够,贷款手续就这样停止了。姚小姐就又找到中介了解情况,得知对方卖家张先生是由于丧偶继承到的房子一半产权,另外一半分得的产权由张先生的儿子继承。中介公司称这些并不影响房屋的买卖,只要把这中间的费用协商好,就可以继续进行了。
从朋友那里得知张太太就是在此房内上吊自杀的
事情继续协商中,姚小姐却很意外地在朋友那里听到了一个让自己“震惊”的秘密。朋友告诉姚小姐,卖家张先生的太太就是在这个房子里面上吊自杀的。姚小姐在得知此消息后,随即联系了中介公司询问情况,中介公司称对此事不知情。姚小姐又赶紧联系张先生了解情况,张先生却对姚小姐说:“这是我的隐私,不方便说。”
姚小姐并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就又找了楼盘旁边的另一家中介公司了解情况。“这个房子你也敢买啊!”姚小姐告诉记者,该中介的一名客户经理一听到姚小姐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时,很惊讶地对姚小姐说,此房确实出过问题,此楼曾经也在他们公司出售过,前段时间也成交了,同样买家得知女主人曾经在里面自杀后,在他们中介公司的调解下,解除了合同。姚小姐又上网搜索,找到了当时女主人自杀那段时间媒体的相关报道,确定了朋友所说的事实。
姚小姐称:“就算把房子送给我,我也不敢住!”
姚小姐在了解了事情的真相后,再一次找到中介公司,并要求中介从中调解,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姚小姐对记者说,由于已经签订了合同,张先生不愿意解除合同,中介的调解始终没能让双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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