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我中心于2010年10月12日发布了深土交告(2010)27号公告,于2010年11月12日公开拍卖出让G02113-0021宗地土地使用权,现成交结果如下:
G02113-0021宗地位于龙岗区宝荷路南侧,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70年;用地面积39316.08平方米,建筑面积117950平方米。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41000万元,经现场多轮竞价,最终该宗地由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64500万元竞得。
2025-09-0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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