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平台被业主所建玻璃屋侵占。
事件:去年10月份开始,位于福田区万科金域蓝湾三期11栋10楼一名业主在小区公共平台上搭了10平方米左右的玻璃屋,又将家中的花草摆到整个平台上。小区管理处对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并向沙头街道办和福田查违办反映数次。执法队前后五六次派人前来查看,但问题始终没解决。
记者跑腿: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福荣路的万科金域蓝湾小区,该小区三期有10栋和11栋两栋楼。在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三期10栋10楼,看到一块面积约20平方米的平台,地面铺着水泥,旁边有栏杆将平台和走道隔开。而在三期11栋10楼,这块原本伸出来的平台被一分为二,一侧平台搭建起了十来平方米的玻璃屋,另一侧铺上了瓷砖,摆放着两排花草。玻璃屋装有一扇玻璃门,可以自由通往摆放花草处,隐约可见玻璃屋内有衣架等物品。家住11栋1102的业主陈小姐告诉记者,紧挨着她家门口的这处平台,原本是所有业主共有的,平台下方属于架空层,一楼此处是小区的游泳池,主要是为了防止高空抛物污染游泳池而建。
小区管理处的刘先生说,该楼盘在2007年10月份入伙,去年10月份1101的业主申请非毛坯,在管理处有过备案。后来管理处发现该业主非毛坯存在违规,占用了公共平台,下发了违章整改通知书。刘先生说,多次劝阻无效后,管理处向沙头街道办反映,12319城管热线也有立案。
“这块平台的非毛坯去年年底完工,我一直都不断地投诉,街道执法队也派人来过多次。”业主陈小姐说,上周三下午她和1101的业主为此闹到管理处,金碧社区居委会也曾出面协调。陈小姐表示,在公共平台上搭建玻璃屋就应该算作违建,她仅要求对方将玻璃门封闭,不要影响到她家门口的视线,至今3个多月过去了,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应。
沙头街道办执法队负责人表示,接到业主和管理处投诉后,他曾派人前往察看五六次,也从中在做协调工作。业主并没将整个空间完全封闭,涉及到的是公共非毛坯问题,属于小区管理处监管不力。关于阳台的乱搭建问题,理应交给建设部门来管理,不在城管执法范围。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到福田区城管局,该局将情况反映到沙头街道办,街道办对此表示重视。“区查违办有和业主联系,业主同意自行整改,但是业主的母亲思想工作没做通。”沙头街道办表示,若业主不愿意自行整改,将派执法队前往万科金域蓝湾拆除。
结果:昨日上午,街道执法队派执法人员对平台上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跑腿路
公共平台和阳台的博弈
接到这条投诉纯属偶然,有网友通过QQ问我“乱搭建是否属城管部门来管”,我很肯定地告诉她“是”。然而,这名网友却表示,小区公共平台去年底建起玻璃屋,多次向城管部门反映,也有人多次来查看,始终没人出面处理,理由是“不是完全封闭式非毛坯”,不属城管执法范畴。曾多次采访类似投诉,若是公共空间的乱搭建应该归街道执法队来管。前往小区看现场后,我断定“玻璃屋”是违章搭建。采访过程中,我和执法队对于“玻璃屋”建在阳台上还是公共平台上无法达成一致。执法队队长表示,业主在自家阳台非毛坯,且有一边没完全封闭,不能算作违建,属于住建局管理范畴,而且此投诉属邻里纠纷,不涉及公共利益。向区城管局反映后,执法队队长仍坚称“属于阳台非毛坯”,但眼见为实,在所有理由被一一反驳后,街道办表示将派人前往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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