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抗疫期间,外出戴口罩、用公筷、分餐进食已成为了防疫常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经验对《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进行了修订,“患有传染性疾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他人”拟作为市民应当遵守的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纳入条例当中
深圳拟通过立法:强制传染性疾病患者采取措施
据了解,2013年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2019年已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从今年3月起实施。这次,结合深圳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拟对《条例》进行扩展性的修正。
有律师表示,《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得了传染性疾病的人,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的传播。这就意味着,今后市民得了呼吸道的传染疾病,不仅仅是新冠肺炎,还包括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时候,外出必须要佩戴口罩。而得了胃肠道传染疾病的人,在就餐时必须要使用公筷或者分餐。
据了解,这次市人大常委会是希望从立法的层面,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都对将修正的《条例》表示支持。
新增规范值得肯定 如何执行仍存难点
结合全国人大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相关决定,以及深圳市刚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这次《条例修正案》草案还提出了,拒绝伤害、捕捉、猎杀、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拒绝买卖、使用非法野生动物制品。
不过,有律师指出,草案新增的文明规范值得肯定,但是如何执行仍存在难点。
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