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存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转变,诸多创新获业内人士高度评价
“深圳版住房保障”领跑全国
在全国首创保障房新形式——安居型商品房、首次将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首次将“租售”与“补”摆在同等重要位置……
“深圳实现了保障范围和保障方式的突破,正在构建以租为主、租售补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新体系,实现从生存型保障向发展型保障转变。这也标志着深圳的住房保障进入全新的历史时期。”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有业内人士高度评价深圳在住房保障诸多创新,认为“深圳版住房保障”制度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也为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的“深圳经验”。
率先立法“破题”
“深圳作为特区,敢于先行先试,拥有地方立法权,也为建立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奠定了基础。深圳住房保障立法工作也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国家住建部一位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几年来,深圳先后出台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涵盖保障性住房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准入退出等内容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
“然而,深圳也有着与其他一线城市相同的‘困惑’。土地资源难以为继,资金压力较大,商品住房价格高企,‘夹心层’等住房问题突出等。”面对一系列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李荣强坦言,应建立与改善民生、产业转型、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深圳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住房保障制度应当体现并适应产业人口外移与加快引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这一转型期的战略趋势。未来深圳住房发展在重点发挥提供居民住房以解决民生问题作用的同时,还应当统筹兼顾,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发挥住房保障制度在促进产业转型发展及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公共政策优势和基础性作用。”李荣强向记者透露了深圳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
向非户籍“突破”
“在全面实现户籍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定位、土地承载力、财政承受能力、产业升级以及结构调整等因素,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 李荣强告诉记者,深圳将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保障对象向户籍无房家庭、向非户籍困难人才家庭突破,促使住房保障覆盖面迅速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