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合作。
19.引导企业用好用足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提高人民币在广东与澳门地区跨境收支结算中的比重,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人行广州分行牵头)
20.积极引导保险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积极引导保险要素向粤港澳大湾区聚集,为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支撑。(广东保监局牵头)
21.支持发展澳门特色金融。按照国家部署,推动与葡语系国家经贸往来以人民币结算,助力澳门建设“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推动广东企业在澳门设立葡语国家业务分部,利用澳门平台进行人民币结算、融资及其他金融交易。(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牵头)
22.支持金融机构跨境合作,支持澳门金融业机构在粤设立分支机构。(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牵头)
23.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投资业务,探索建立与澳门地区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省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牵头)
24.探索开展粤澳电子账单直接缴费便民业务,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跨境应用,推广银联闪付等联网通用移动支付在各类重要场景的应用,推动银联多币种卡粤澳互通使用,促进支付服务便利化。(人行广州分行牵头)
25.争取保险业对澳门扩大开放。在落实相互协助投保跨境车险的基础上,完善粤澳跨境车险合作机制,支持粤港澳保险业协同为跨境出险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广东保监局牵头)
(二)旅游合作。
26.支持横琴创建国际休闲旅游岛,推进粤港澳旅游合作项目建设发展。支持办好第六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世界旅游经济论坛·澳门2018等活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旅游合作发展的研究。(省旅游局牵头)
27.加快推进粤澳游艇自由行,探索实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澳游艇“定点停靠、就近联检”模式。(省旅游局、自贸办,口岸办、港澳办,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广东海事局,省海警总队,海关广东分署,省公安边防总队,广州、深圳、珠海边检总站牵头)
(三)文化创意、会展及贸易投资合作。
28.办好粤港澳大湾区流行文化节暨第四届粤港澳台微影视作品文化交流周、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提升计划、粤港澳杰出青年大会等活动,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文创产业园。(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
29.支持澳门举办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葡语国家产品及服务展(澳门)等会展活动,共同组织举办粤澳名优商品展销会,积极参与中国粤港澳商品印度孟买展览会。(省商务厅牵头)
30.落实《加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鼓励和促进粤澳两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交流合作。(省商务厅牵头)
(四)中医药产业合作。
31.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罗浮山中医药旅游产业基地为试点,共同打造国际健康旅游先行示范区。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实施更加便利的检测、认证及相关审批手续。(珠海、中山、惠州市政府,省中医药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32.进一步完善粤澳食品药品安全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信息通报反馈,完善区域联防机制,推进技术监督合作交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33.支持开展中医药产品国际注册和合作研究开发,做好做实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横琴)。(珠海、中山市政府,省中医药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34.加强粤澳高等院校在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技项目方面合作,推动研究开展中医药领域专利保护合作,促进粤澳中医药专利信息开发运用。(省中医药局、教育厅、知识产权局牵头)
(五)专业服务合作。
35.加强粤澳标准的制修订合作,推进粤澳计量技术合作交流和测试技术等方面的融合发展,为粤澳地区提供优质的计量校准服务。(省质监局牵头)
36.继续完善粤澳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强化项目合作制度。促进粤澳知识产权交流研讨、宣传培训等领域的合作,提升两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协助澳门考生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省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
37.加强粤澳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共同举办“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公务人员交流活动”。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及“粤港澳知识产权资料库”,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及措施的最新动态。推动建立两地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作机制。(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
38.加强粤澳商标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互访交流,举办2018年度南方商标品牌高端论坛。(省工商局牵头)
39.落实《粤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安排》,组织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科技联合资助计划。(省科技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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