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市住房保障署获悉,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市共受理15765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该署对上述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合格家庭15288户,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自10月11日至10月25日,在深圳政府在线和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市住房保障署提醒,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与配租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人之后。
未成年子女轮候期间已成年仍没有本市户籍的,应当退出轮候册。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对应的材料到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有关配租房源的情况,可关注在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各区住房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发布的配租通告。(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李秀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