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化不动产登记“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市民、企业办事,10月29日起,包括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等6项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自10月29日起,根据“深圳90”改革措施要求,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市财政性资金开展的用于民生改善、城市基础设施等涉及空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以及利用社会资本开展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除外),涉及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这6项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这6项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除可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外,也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对应的辖区登记所(专业分厅)办理。而其他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维持现行模式,仍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登记所(专业分厅)办理。
(来源:深圳晚报 徐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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