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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

(匿名) 2017-12-14 看房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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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一、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收的实质,是国家强制性取得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意味着所有权性质的改变。

      征收具有强制性特征,但仍属于一种商品关系,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具体的征收行为,虽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但是一定要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公正的补偿。

      二、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为集体的一种行为,类似于临时使用土地。征用的实质是国家强制性适用集体土地,使用完毕再返还原集体,并不改变所有权性质。

      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动产和不动产被征用的动产或不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

      三、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土地所有权变化。征收土地是以转移土地所有权为条件,即集体所有变为国有;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依然为集体所有。

      2.适用条件不同。土地征用一般适用于临时性的紧急状态,也适用于临时性的公共用途。而即使不存在紧急状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以实施土地征收。

      3.补偿不同。在土地征用的情况下,如果标的物没有毁灭、灭失,就应当返还原物;如果标的物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而在土地征收的情况下,不存在返还问题。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对其做出的补偿也会相应高一些。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

      4.审批权限不一样。征收土地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两级;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5.土地用途的性质不一样。征收土地主要是将被征收土地变为施工建设用地,可以建永久性建筑物;而土地征用主要是将土地用于临时性的施工建设场地,地址勘探、抢险救灾、建筑施工材料堆场等,不能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并在使用期满后恢复土地原状,交还给原土地使用者。

      6. 适用法律不同。土地征收主要适用土地法和城市规划法,而土地征收主要适用的是调整紧急状态的法律。

      简单来讲,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权改变的,是征用。

    • 2017-12-14 1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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