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4.《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
9.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