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运行”的消息在坊间流传。
网传消息称,深圳将于2020年1月1日起试点征收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为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区域内的商品住房。
今天(12月1日),深圳税务局官方回应,称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
以下为深圳税务局官方回应原文。
近日,网上流传“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运行”,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传谣。
对于蓄意编造、发布、传播有关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我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请各类网络平台践行社会责任,遵守行业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1日
20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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