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微信发文称,二手房价涨幅超5%可投诉系解读有误。
“5%的价格指数年涨幅是全市性综合指标,因为区位及配套设施等条件的不同,具体楼盘价格涨幅会有所区别。因此,业主只要不是恶意串通哄抬房价,按照正常的市场秩序进行交易,且不明显高于近期市场成交价,其交易行为可正常进行。”住建局文章中写到。

近日,深圳多个二手住宅小区业主恶意哄抬房价,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12月18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指出,部分住宅小区业主通过微信群发布集体涨价言论,恶意炒作二手房价,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捏造虚假事实、散布虚假言论、哄抬房价、恶意炒作等行为,不仅严重背离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严重影响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还涉嫌违法违规。

于是有媒体报道,按照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要求,二手房价年增幅不得超过5%。如果出现二手房涨幅明显超过近期成交价格,市民可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