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对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坚决整治学校违规争抢生源行为
《通知》指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范围内招生,在满足本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且有住宿条件的,经学校申请,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可跨区招收少量学生。
《通知》强调,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
公民办学校统一管理同步招生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学位由政府统筹安排或者政府直接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具体办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和管理,统一规范学生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方法和途径。
至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 《通知》要求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实施。2020年对面向全区招生且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操作细则并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高中全面取消直升生
从2020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高中方面则全面取消直升生,并统筹规范全市高中自主招生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全面统筹高中自主招生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自主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自主招生对象主要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2020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按照市教育局出台制订的《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高中招生录取方面,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将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所有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市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规范资格审查制度。
深圳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招生宣传(4月下旬)
全市、各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5月上旬)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学位申请表。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中旬至6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简化入学手续,充分应用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四)学位安排(6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三、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7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并做好招生数据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工作。
(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来源:深圳特区报 姚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