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系列优惠政策激励下,原特区外城市更新工作进展顺利,记者昨日获悉,《关于城市更新工作审议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据介绍,我市采取系列措施加快更新工作,统一了原特区内外城中村改造地价计收标准。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议报告城市更新最新情况时说,我市采取了系列激励措施加快原特区外城市更新工作。首先是统一了原特区内外城中村改造地价计收标准,同时针对原特区外存在大量原农村旧(祖)屋的情况,专门明确了旧屋村改造的地价政策。对于市政府2006年出台的《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确定的70个原特区外旧城旧村项目中,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原村民在依法划定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外形成的居住区域,延续原《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优惠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我市一直注重对公共利益的保障。有数据为证——截至2011年,我市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的查处重建类项目的土地贡献率约25%,规划落实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24所、幼儿园88所、社康中心64处、公交首末站21处及一批其他配套设置,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安居型商品房132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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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08:23
2025-09-17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