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研究建设项目用地问题的会议纪要》(137号)意见,为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保障房供应。经研究,拟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04-01地块、04-07地块和04-08地块规划指标等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一、04-01地块原规划为混合用地(R2+C1),用地面积为34291.50平方米,容积率3.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包括居住区级文化室;调整后,配套设施项目要求增加设置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二、04-07地块原规划为混合用地(R2+C1),用地面积为44617.74平方米,容积率4.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包括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人行天桥。04-08地块原规划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用地面积为7906.22平方米,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包括3500平方米公交场站、200车位社会停车场(库)。调整后,要求04-07地块和04-08地块进行合并建设,总用地面积为52523.96平方米,全部调整为混合用地(R2+C1),容积率5.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包括人行天桥、附建式公交场站、200车位社会停车场(库)。
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2012年7月 27日至8月10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我局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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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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