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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此,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有关人士表示,近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确保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并拟投资35.06亿元建设2.23万套保障性住房,八成保障性住房将出租。这是一件惠民的好事,也是政府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的实事。讨论中读者在高度赞赏的同时,也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有了更多的期待,特别是希望以租为主的公共租赁房、在房屋设计和租金上能更多地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期望政府的公共福利政策更公平、更透明、更实际、更有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把为市民办的实事落到实处。
政府调控房价得民心
还烨(深圳读者):深圳房价调控难度一直较大,在国务院发出调控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信号时,深圳市政府推出一系列举措,重点保证普通住宅用地,这无疑是深得民意的好事,显示了市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相信这一系列举措实施的直接结果,就是普通住宅供应量的大量增加,这有利于抑制当期深圳居高不下的房价,缓解普通百姓住房难问题。
李树人(四川读者):房价问题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百姓对房价涨幅的质疑实际上体现了老百姓对生存现状的关注。《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出台,无疑是政府对高房价的实质回应,通过调整土地供应量,进而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显然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这对抑制目前房价有着重要意义,是惠民利民的大好事。
李娜(深圳读者):2010年度深圳将投资35.06亿元建设2.23万套保障性住房。在用地供应上,也将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住房。在年度110公顷的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留出30公顷作为保障性住房用地,这无疑是一个大手笔。其实,这反映了深圳市政府调控房价、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决心,从土地供应入手,抓住了问题的症结,也找对了解决的方向,对深圳市民而言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房地产应回归“平民化”
武洁(江苏读者):对于买不起房的群体来说,确保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当然是件好事。但“85%中国家庭无力买房”的现实却暴露出中国房地产业过于高端,我们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也应该辅之以税收等政策手段,引导房地产向“平民化”回归。只有房地产市场实现了理性回归,房价才有可能“平民化”,老百姓也才能真正买得起房。
子杰(深圳读者):房价高未必是城市竞争力强的表现,适中的房价可以增强城市的宜居性,增加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房价过高会抑制其他消费需求。市政府调控房价如果收效明显,则有利于增加市民可支配收入,增强市民消费能力;有利于降低城市生产生活成本,吸引更多的人才和资源落户深圳;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土地使用收益,优化深圳产业结构,增强深圳作为国际化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深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省略号(深圳读者):高房价使许多人沦为“房奴”,对这部分人的消费产生巨大的挤出效应;高房价改变了人们的预期,增加了防卫性储蓄需求,谨慎消费;高房价产生的挤出效应阻碍了居民消费的转型升级;高房价花去了两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积蓄,严重削弱了消费增长的后劲。深圳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增加投入,不仅有助于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也让城市“夹心层”和低收入家庭免为“房奴”,这对拉动消费和内需也有着重要意义。
保障供应仅是第一步
吴江(南京读者):确保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当然是好意,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得到了有效保障,这仅是第一步。龙永图先生曾经说过,“在土地供应方面,政府应该把交通方便的地段,留下来给老百姓盖房子,富人有钱,可以把高档房建到郊区去”。乍一看来,假如把好地段用来建保障性住房,把偏远地段用来建商品房和高档房,的确有贵贱倒置的嫌疑。不过,既然保障性住房针对的是中低收入群体,这一群体对于任何一点生活成本的提高,都会相当敏感。不难设想,当针对这一群体的保障性住房选址在偏远、交通不便,配套更不完善的地区时,无疑会极大地增加他们的日常生活成本。因此,保障性住房的选址,理应关注受保障人群的基本诉求,即使不能用最好的地块建设,也要考虑到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和经济承受能力。
深圳单身汉(深圳新闻网网友):前不久,深圳经租房公示,市民反应并不热烈,其实不是市民“没有租房观念”,而经租房每月的租金太贵,与城中村相比没有优势,同地段的城中村房租比经租房便宜。因为作为租房者,不会更多考虑舒适度,而更多考虑的是租金价格。深圳应学习香港,大幅下调经租房租金。
话题预告
针对近日“烟草希望小学”引起的争议,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博士撰文认为,在我国GDP已经达到30万亿,2008年全国城乡义务教育实行全免学费的背景下,希望小学应该淡出历史舞台,而应把保障义务教育的责任交给政府,民间资金对义务教育的资助,应关注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农村教师的培训。您是否赞成上述观点?请来信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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