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建雄表示,这笔款项的支配权应该在房地产开发商手中,因为开发商一般会在多家房产电商进行广告投放,因此会将消费者为享受优惠支付的款项以适当比例分配给电商。
目前楼市行情正处于调整期,开发商的营销费用普遍比较有限,购房者为享受所谓优惠而支付的费用,由于是以“团购费”的名义支付给房产电商,并不算在营销费用之内。卫民不动产智库蔡为民认为,开发商为了加速去化,需要房产电商引来客流,但是又因为营销费用有限而不愿意直接支付广告费用,所以才会选择这种方式。
部分房企终止和电商合作
上海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老总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很多楼盘的所谓“X万抵X万”优惠并不存在,其实是楼盘先将房屋价格上调,然后再降低的 “假优惠”。但为了获得上述“假优惠”,消费者不得不向电商缴纳所谓的“团购费”。
上海房地产资深人士杨子江告诉记者,消费者其实也不傻,大部分人都知道电商的上述优惠方式,其实是靠侵占原本开发商给的价格优惠来实现。
他介绍说,电商目前代理的不少项目其实不通过电商也能卖得不错,而对于那些无法大幅让利的楼盘,房产电商所能起到的作用其实并不明显。
新城控股副总裁欧阳捷认为,由于大型开发商在产品质量、客户信誉以及营销团队素质等方面情况较好,在楼盘去化相对较好的情况下,不大会选择和房产电商合作,只有部分去化不佳或者竞争压力大的楼盘,可能才需要电商的介入来增加客流。
因此,房产电商为了取得和大型房企的合作,相互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薛建雄表示,房产电商一般会在营销费用方面进行较量,为了达成与部分企业的合作,甚至还会在广告价格方面作出让步。此外,为了获取更多的广告费,房产电商不得不绞尽脑汁吸引客流,诸如组织各种线下活动等。
房产电商在达成和大型房企的合作之后,在与中小房企的合作中将获得更多的话语权。由于中小房企营销实力相对较弱,电商在与他们的合作中,可以争取相对较高的回报。
但是,房产电商在与开发商的合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欧阳捷表示,部分房产电商的工作人员为了增加销量,可能会向客户作出某些无法兑现的承诺,干扰了市场。此外,电商的驻场人员为了利益甚至会截流客户。正是由于这些原因,部分房企正在逐步终止和房产电商之间的合作。
不过,蔡为民认为,虽然目前房产电商和开发商之间的合作关系比较微妙,电商之间的竞争也异常激烈,但是这一模式还将持续,开发商需要客流,房产电商需要广告收入,购房者需要房源信息,三方之间的利益纠葛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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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08:23
2025-09-17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