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中,提出政策创新的共享、产业功能的互补、交通网络的互联、基础设施的互通,以及要素的自由流动、人才的自由流动和资源的高效配置,这样市场才能深度融合,形成一个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发展局面。
作为粤港澳湾区的领头羊,前海拥有深港合作区、自贸实验区、保税港区“三区叠加”政策优势,享有其他自贸片区所没有的金融先行先试政策。
前海管理局邱主任讲解产业政策
前海管理局邱宝如主任就前海的发展趋势,在专题讲解中着重介绍了前海金融业务先行先试以及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相关扶持政策,更是现场针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金融业务试点先行政策
01首批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地区
——对区内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
——外债余额不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倍
——中资非金融企业全部负债不超过其总资产的75%
02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
——跨国公司总部可调剂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余缺,办理经常项目集中收付汇和轧差净额结算
——自贸区内企业集团申请办理取消了一年内跨境收支10亿美元的门槛
03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QFLP)
——吸引境外资本进行境内股权投资,以及退出基金再次投资
——对外商股权投资企业在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采取新模式管理
04落地实施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QDLP)
——创新境外投资模式和方式
——与QFLP试点一并打通双向跨境投资渠道
——主要面向各类资产管理机构
05资产证券化 - REITs
——通过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汇集资金,由专门的基金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并委托
——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
06资产证券化 - 首单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落地
——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流的租金债权(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机构或载体(SPV)
——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证券(资产支持证券,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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