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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市价?深圳再推248套稳租金房源,非深户可申请

来源:房掌柜综合   深圳房掌柜  2020-08-11 07:10:39
[摘要]近日,深圳住建局再一次推出稳租金房源,项目为塘朗城广场,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塘朗城广场,与塘朗城地铁无缝接驳,共计248套。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再一次推出稳租金房源,项目为塘朗城广场,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塘朗城广场,与塘朗城地铁无缝接驳,共计248套。

  目前该项目为商务公寓,均配置装修,包含建筑面积31~41㎡左右的一房、建筑面积58~61㎡左右的两房、建筑面积84~86㎡左右的三房共8种户型。租金价格价格为110平米/月,低于周边同类房源,且不能随意涨租,每年涨幅不能超过5%。

  最重要的是:非深户也可以申请,只要你已经连续缴纳了1年社保(不含当月),比公租房要求低了很多,堪称深圳官方供应租房史上最低门槛。

  登录以下官网,可进行申请:

  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ttp://zjj.sz.gov.cn)官网,点击“房地产信息平台”;

  2.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sz.gov.cn),点击网站首页“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图标登录;

  3.在PC端通过浏览器登录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

  以下为住建局发布原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租赁住房民生属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现“稳租金、稳预期”发展目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引导市场开展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根据有关协议,塘朗城广场西区C座高区248套带装修商务公寓(以下简称塘朗城广场项目)已纳入深圳市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2020年8月7日全面开始线上租赁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一)房源基本情况

  塘朗城广场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塘朗城广场,由深圳市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现已交付使用。目前该项目为商务公寓,均配置装修,包含建筑面积31~41㎡左右的一房、建筑面积58~61㎡左右的两房、建筑面积84~86㎡左右的三房共8种户型。上述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标准以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现场交接验收为准。

  (二)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暂为110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综合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价格略有浮动。

  物业费标准为4.5元/月•平方米;电费标准为0.68元/度;水费标准为3.77元/吨;燃气费标准为3.5元/立方米。

  二、租赁资格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申请租赁塘朗城广场项目:

  (一)申请人在申请时点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申请当月前已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不含当月);

  (二)申请人在深圳未购买任何形式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或保障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自建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型商品房等);

  (三)申请人在深圳市未租用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但不限于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住房等);

  (四)申请人不得被列入深圳市租赁行业失信黑名单。

  三、关于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上线与项目租赁事宜

  (一)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属于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的子系统。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是集一手房源、二手房源、稳租金商品房市场交易服务和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等房地产行业管理,以及房地产相关信息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二三维综合性信息化平台。

  (二)有意租赁塘朗城广场项目房源的申请人可登录信息平台查看相关信息,并按系统流程完成租赁手续。

  登录方式有以下三种途径:

  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ttp://zjj.sz.gov.cn)官网,点击“房地产信息平台”;

  2.通过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sz.gov.cn),点击网站首页“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图标登录;

  3.在PC端通过浏览器登录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

  四、关于租金与租期

  纳入深圳市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的房源,严格规范租金价格,实行“一房一价”“一年一调”制度。稳租金商品房的首次租金以周边同类型、同档次房屋的租赁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定价,通过信息平台稳租金商品房系统予以公布;租金涨跌幅参照首次租金定价原则确定(年度涨跌幅范围不超过±5%),并予以公布。

  稳租金商品房的首次租期不少于一年(12个月)、最长三年(36个月);首次租期届满后,允许续租,满足续租条件的,可以按程序续租,但总承租时间不得超过五年(60个月),五年(60个月)期满后必须按期退租。

  五、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申请程序

  租赁稳租金商品房应当通过信息平台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线上申请,承租人租赁申请流程如下图所示:

  (一)注册登录

  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实名注册,填写个人资料,按信息平台提示完成注册流程登录。

  (二)在线看房

  本项目由实景拍摄形成现场三维场景模型,采用网上看房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浏览项目的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的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

  (三)发布租赁需求

  有意租赁稳租金商品房的申请人,应进入“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便民服务”—>“我要租稳租金商品房”—>“发布租赁需求”页面,在线提交租赁申请。

  (四)系统匹配房源

  申请人排序规则:申请人可根据区域、项目、户型等条件发布租赁需求,系统将按照申请人的提交时间进行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申请排序,申请人可在系统中随时查看申请项目的排名情况。

  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将按照申请人的排序,自动匹配房源。

  (五)租赁资格核实

  公积金中心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按以下原则核实租赁资格:

  按申请人在信息平台提交租赁申请的时间顺序进行租赁资格核实;

  2.不符合租赁资格的申请人将会收到短信通知,有异议者可进行申诉。申请人应自接到短信之时起24小时内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提出复核租赁资格的申请,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提交异议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短信通知申请人。

  (六)在线签约

  获成功匹配房源且通过资格核实的申请人,应于接到短信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登录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进行确认,确认承租后6小时内签署已公示的《租赁合同》,且通过系统以网上支付方式完成两个月押金和首月租金(两押一租)的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租赁申请。申请人总共有三次放弃承租的机会,超过三次放弃承租的申请人不得再申请承租稳租金商品房的任何房源。

  温馨提示: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每天23:00-次日6:00进行维护,在此期间不能签约及付款,请合理安排时间。

  (七)办理入住

  已线上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押金和首月租金的承租人应按系统和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和《租赁合同》到项目现场管理处办理出租屋验收、交接等手续。无论承租人是否按规定时间办理出租屋验收、交接等手续,租金均自系统和短信通知的出租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算。

  (八)续租

  租赁期届满前,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30天前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向出租人提出续租申请(续租租期不少于12个月,且首次租期与所有续租租期的总租期之和不得超过60个月);承租人有且仅有一次续租权利,若承租人已经续租一次,则不能再提出续租申请;续租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租赁权,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将解锁房源并对外公开招租。

  自承租人提出续租申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查验出租屋、核实承租人的履约情况,并提出是否愿意续约的意见。

  出租人愿意续约的,公积金中心应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核实承租人的租赁资格。

  经核实符合租赁资格的,承租人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确认续租。

  承租人确认续租的,除租期与租金外,其他权利义务以原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期按承租人申请的租期执行,租金按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公布的年度租金执行;因承租人在前一个租期中违约,租赁双方还应自出租人确认续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善租赁手续,需要扣除和补充支付押金的,租赁双方应通过租赁系统发起并进行网上支付。

  (九)退租

  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退租:

  承租人在租期内,提前30天提出退租申请的;

  2承租人在租期届满30天前未提出续租申请的;

  3.因其他非归咎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

  提前退租或租期届满退租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退租手续。办理退租手续时,出租人将核实并通过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如实填写承租人的履约情况。完成有关退租手续后,承租人应在租期届满日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当日迁离出租屋。

  具体退租流程如下:承租人申请退租—>退租审核—>确认退租—>办理退租手续。

  六、关于租赁诚信制度

  (一)市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将建立租赁诚信制度。

  (二)承租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核实,将按规定列入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失信黑名单:

  承租人注册、申请租赁或续租时填报虚假信息,提供不实材料弄虚作假的;

  2.承租人办理入住手续时提供的材料与线上材料不一致的;

  3.提交租赁申请或续租申请时,申请人在深圳市范围内已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或已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4.租赁期间出现承租人非正常履约,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期间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用途或室内结构等违约行为;

  5.承租人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经催交仍逾期交纳租金等违约行为的;

  6.承租人逾期退租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需要列入黑名单的。

  (三)被列入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失信黑名单或明确要求限制失信行为人租房的政府其他失信黑名单的,承租人将在五年内失去稳租金商品房的租赁资格。

  七、关于租金调整

  稳租金商品房租赁系统将在每年第四季度末向社会公开发布稳租金租赁商品房项目的租金调整通告,调整后租金价格从下一年度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八、其他

  本通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信息平台上发布补充通告。项目前期已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塘朗城广场项目正式申请程序及有关详细资料在信息平台上发布。需要咨询塘朗城广场项目线上租赁程序事宜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其他问题请向深圳市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

  公积金中心地址: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咨询电话:(0755)23998064;

  塘朗城广场项目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塘朗城广场(地铁5号线塘朗站A、B出口)

  咨询电话:(0755)86008811。

  来源:咚咚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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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欧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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