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4月15日,“史上最强”的涉房调控拉开帷幕,差别化房贷政策的矛头直指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尽管一周来反响褒贬不一,但新政能否解决中国楼市的诸多问题却成为各方共同关注的话题。
政策效力的时空对比
从中国楼市的调控历程来看,“4.15新政”并非首创。此次调控从政策逻辑来看是对07年“9.27新政”的继承和延续,所不同的是在房贷的差别化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使调控矛头直接指向了楼市中的投资与投机性需求,从而避免了07年政策的“一刀切”。
不难看出,此次调控是以提高购房门槛、拉高月供负担和购房成本作为政策出发点的。以总价200万元的房产为例,在一般的改善性需求的条件下,新政前后的首付金额有20-60万元的增长,而在相同的首付前提下新政前后的月供对比约有12.7%的增幅。对投机性购房需求而言,政策在提高进入门槛和购房成本方面的效果将极为明显。
在政策未来的具体执行细则方面,世联研究认为,未来首次置业的贷款首付规定和07年基本相同,利率规定比07年“9.27新政”后宽松;二次置业首付规定较07年更为严厉,利率水平则大致相同;三次(含)以上置业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从政策的内容来看较之07年更为严厉。此外,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就是突出了房贷的差别化,这也就使得政策在对购房群体的区分方面比07年更大,显示出决策层更希望重点打击投机性的购房者。
对比07 年与目前的二套房贷政策会发现,两者虽然手段类似,但约束条件不尽相同。07 年二套房政策之所以立竿见影,是由于流动性猛然收紧,在二套房政策出台之前,已经加息七次。同时开发商资金压力巨大,有迅速回笼资金的需求。但目前货币流动性依然宽松,紧缩政策刚刚开始,宏观经济运行良好,而且开发商资金压力不大。因此,此次的二套房政策虽然更加严厉,但是却难以收到当时的效果,房价下跌可能性小。但由于政策效应滞后,房地产供给也在逐步放大,房价涨幅将会趋缓。
未来房价走势恐难回调
就此次调控政策的具体条文而言,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全国的普适性政策,即大幅提高二套房贷的首付和利率等;另一类是针对部分地区和消费群体的差别化政策,如限制外地人购房、停发第三套以上住房的贷款等。但是,和普适性政策相比,差别化政策执行范围相对较小。该项政策对于那些异地购房的投机性需求有明显的吓阻作用,温州和山西的炒房团在此政策面前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此次调控的手段虽然严厉,但整体看来仍然停留在战术层面上,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控制需求、控制土地都非“长久之计”,需求的压抑只能是暂时的,过后可能会更加猛烈的反弹。而高房价则是我国目前现有的财税制度、土地制度、房屋供求结构等问题共同作用的产物,也是我国在向城市化迈进的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如果不进行根本性的制度改革,那么可以判断房价即使出现短期调整,未来趋势仍然会上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此次调控政策的效力恐难以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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