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平台被业主所建玻璃屋侵占。
事件:去年10月份开始,位于福田区万科金域蓝湾三期11栋10楼一名业主在小区公共平台上搭了10平方米左右的玻璃屋,又将家中的花草摆到整个平台上。小区管理处对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并向沙头街道办和福田查违办反映数次。执法队前后五六次派人前来查看,但问题始终没解决。
记者跑腿: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福荣路的万科金域蓝湾小区,该小区三期有10栋和11栋两栋楼。在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三期10栋10楼,看到一块面积约20平方米的平台,地面铺着水泥,旁边有栏杆将平台和走道隔开。而在三期11栋10楼,这块原本伸出来的平台被一分为二,一侧平台搭建起了十来平方米的玻璃屋,另一侧铺上了瓷砖,摆放着两排花草。玻璃屋装有一扇玻璃门,可以自由通往摆放花草处,隐约可见玻璃屋内有衣架等物品。家住11栋1102的业主陈小姐告诉记者,紧挨着她家门口的这处平台,原本是所有业主共有的,平台下方属于架空层,一楼此处是小区的游泳池,主要是为了防止高空抛物污染游泳池而建。
2025-09-05 08:12
2025-09-0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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