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凌晨,有媒体发布了一篇名为《宝安拟住房新规:“违建”可有条件转“住房”》的文章。
居住地比例25% 48万㎡
提高居住用地比例
居住用地比例提高至25%。
宝安中部25%、北部25%、石岩片20%。
出让居住地48万㎡
截至2025年,出让居住用地面积不少于48万平方米。
截至2025年,石岩街道每年不少于1宗居住用地供应,用地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向“旧改+棚改+工改保+自留地”要住房
城市更新:2万套/年
每年取得规划批复的城市更新项目中住房不少于10000套,开工不少于10000套。
棚户区改造:6000套/年
棚户区改造每年新立项项目不少于3000套、启动开工不少于3000套。
“工改保”:2000套/年
每年推进工改保立项项目不少于2个,套数不少于2000套。
企业自有地:2000套/年
区属国企、集体资产股份公司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利用符合规定的自有用地,建设政策住房,力争每年立项不少于1个,开工建设不少于2000套。
“违建”有条件转公住房
“违建”转公共住房
符合消防、房屋结构安全要求;
且具备规划调整可行性的控停违法建筑,纳入公共住房体系;
每年推进1宗控停违法建筑转公共住房。
综合整治“城中村、宿舍、旧小区”
每年实施不少于30个存量住房改造,提供租赁住房和公共住房5000套。
每年推动不少于20个老旧小区微改造。
正文摘要:
来源:深圳地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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