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发布关于[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7-02、07-03、08-01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3宗地调整后变为2块宅地。
此次调整,是继4月末坪山、龙岗13个地块调整为住宅用地,5月11日龙华19地块调整出8宗宅地后的第三次大规模的地块调整。
三个地块其中一宗居住用地和之前的公共交通用地(计划建设公交站场),调整合并成一大块宅地,宅地用地面积由原来的19335平增加到24333平,容积率由原来2.6提高到4.2,原计划的一所9班幼儿园不变。
另外一宗居住用地,容积率也由原来2.6提高到4.2,另外,增加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
附文件原文: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决策部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拟对[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7-02、07-03、08-0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07-02、07-03、08-01地块位于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塘路与育桥路交汇处西南侧。具体地块信息详见调整前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07-02、07-03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地块编号为07-02,用地面积为2433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2,配套9班幼儿园(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2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配建不少于3472平方米的公共住房”。
(二)08-01地块用地面积31705平方米保持不变,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4.2,配套9班幼儿园(独立占地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9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950平方米),备注为“规划,需满足航空限高要求,配建不少于17071平方米的公共住房”。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桥和路66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桥塘路与育桥路交汇处西南侧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上述表格请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27832425 传真:27820383
附件:调整前后对比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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