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交易集团发布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公告,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深圳市新南股份合作公司及深圳市力元吓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前进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伍屋围氹元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伍屋围九巷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元屋围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伍屋围北门坳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岗旧圩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集体资产进行公开招商。
01
项目情况
1、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平湖街道凤凰大道南侧。
2、项目背景。本项目于2018年12月纳入《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七批计划》,于2021年6月24日取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深龙府函〔2021〕24号)。
3、项目土地状况。本项目更新范围用地面积为138,999.8㎡,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8,642.4㎡。更新范围涉及招商方及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集体土地面积为106,719.48㎡,其中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租地建厂土地面积4,993㎡,股份公司实际控制土地面积为101,726.48㎡,涉及招商方拥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面积为79,538.4㎡。
4、项目集体现状物业状况。集体物业永久性建筑物面积83083.60m²,临时性建筑物及构筑附属物计水平投影面积21689.78m²,建筑物信息具体如下(具体以测绘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5、规划指标。本项目更新范围用地面积为138,999.8㎡,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38,642.4㎡,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79,538.4㎡,容积率为6.1,规划容积487,970㎡,其中:住宅426,810㎡(含出售型安居商品房29,877㎡),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39,440㎡(含母婴室80㎡,社区菜市场5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1,720 ㎡(含12班幼儿园3200㎡、占地面积3600㎡,9班幼儿园2400㎡、占地面积2700㎡,社区管理用房300㎡,社区警务室50㎡,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党群服务中心650㎡,文化活动室20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630㎡,综合车站6000㎡,公共充电站1100㎡,邮政所100㎡,小型垃圾转运站200㎡,再生资源回收站60㎡,公共厕所120㎡,环卫工人作息房10㎡)。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60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6、项目招商方情况。本项目范围内部分集体资产属于招商方,部分集体资产属于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持有永久性建筑物16188.983m²,临时性建筑物及构筑附属物计水平投影面积2217.20m²),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委托招商方统一对外招商。
02项目情况
本次招商的集体资产为:本项目更新范围内涉及招商方及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拥有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土地面积为106,719.48㎡、地上永久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83,083.60㎡、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及附着物计水平投影面积为21,689.78 ㎡,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约79,538.4㎡。
03意向合作方情况
1、本项目的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意向合作方已完成了本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计划立项、土地及建筑物核查、勘察、设计、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合作及调入手续、专项规划编制及报批、部分物业的拆迁补偿安置及清租等。
3、根据深圳市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岗区凤凰工业园”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审验报告》(深中洲[2021]专审字第004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意向合作方前期资金投入(不含非公益用地拆迁补偿费及资本化利息)合计人民币896,327,524.47元。
本项目的申报主体和意向合作方均为深圳大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由深圳金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股60%,深圳朋澄实业有限公司占股40%。
金光华实业集团成立于1995年,以房地产开发、大型商业经营为发展方向,经营范围涉及建材生产、能源开发、物业管理等诸多领域,先后开发过溪山美地、金光华广场、龙岸、金城华庭等;金光华目前还在拓展开发平湖凤凰工业园项目、松元厦向西村项目、大布巷片区更新项目、库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等。
04招商底价
利益分配方式按照“回迁物业+货币补偿”组合方式。招商底价由回迁物业(含住宅装修)和货币补偿两部分组成,两者价值之和不得低于人民币4,445,459,500元,即回迁物业(含住宅装修)和货币补偿二项需同时满足。货币补偿+折算回迁物业面积具体如下:
(1)回迁物业(含住宅装修):
①回迁面积:招商方及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回迁物业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6000㎡,其中:回迁01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回迁01地块办公建筑面积不低于21440㎡,回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66560㎡(其中回迁住宅优先在01地块安排,不足部分回迁在03地块)。
②住宅装修:招商方回迁的住宅建筑面积66560㎡毛坯交付后,由合作方再按照建筑面积2000元/㎡的装修市场价值进行装修,装修价值合计人民币133,120,000元,具体的装修标准及方案须提前征求招商方意见并取得招商方确认。住宅装修价值作为招商条件,合作方必须无条件响应且不可偏离。
(2)招商方及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货币补偿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4,572,000元,货币补偿金额包括招商方及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的地上临时建筑、构筑物、附着物、现状装修、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等所有补偿,不包括招商方及7个自然村股份公司的集体现状物业的搬迁过渡期补偿费用。
各股份合作公司具体分配如下:
来源:深圳市城市更新网
2025-09-29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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