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有没有比政府指导房价更好的干预手段?显然,有多种手段可供选择,可以干预地方政府“利润”。最近,有媒体根据官方数据粗略估计,政府和银行2012年从房地产市场获得收入4.7917万亿元,占全年房地产业销售额6.4万亿元的75%。如果把“75%”减掉一半,房价必然下降。另外,还可以像德国一样对暴利开发商判刑,向高价房开发征收特别税等,可控制开发商利润,进而稳定房价。
在笔者看来,与其指导房价不如指导地价。众所周知,地价对房价具有明显推动作用。一块高价出让的地块,就会直接影响到周边房价——高地价不但影响当前房价,也会影响以后房价走向。由于地方政府可以从高价地块出让中获得巨大利益,那么,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就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中央调控房价就会遇到阻力。
商品房不同于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既然是一种商品,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市场手段、经济手段来调控。而土地在公开出让之前,无疑属于比较稀缺的资源,更适合政府来指导定价,对即将出让的土地设置一条红线,只能按红线范围内的价格出让,如果土地出让价格超越红线则不批准或无效。如此一来,地价对房价就没有推动作用了。由于土地是政府垄断经营,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更适合规范垄断产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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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