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以一次竞价方式公开挂牌出让T501-0069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 9月4日止,报价时间从2013年9月4日15时起至15时10分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上述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的,成交后由竞得人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在成交后应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竞得人应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四)上述宗地在出让后,竞得人可按程序和规划要求向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分宗手续。
(五)竞得人须与有关管理部门就本项目的后续建设、管理和政府产权物业移交等事宜签订《深圳市留仙洞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3、4、5街坊产业用房建设与使用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书》)。
(六)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应遵守下列产权要求:
1. DY03和DY05单元中的全部研发用房(共5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和DY04单元中的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研发用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2. DY04单元中的其余研发用房(共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产权归竞得人,可分割销售,在未来销售时不限销售价格,但销售对象应符合《监管协议书》相关要求;
3. DY03、DY04和DY05单元中的商业(共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产权全部归竞得人,其中DY03、DY05单元的商业可分割销售,DY04单元的商业限整体转让;
4. DY03、DY04和DY05单元中的商务公寓(共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产权全部归竞得人,可分割销售;
5. DY04单元中的酒店、会议、公共服务(共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产权全部归竞得人,限整体转让;
6. 绿廊中的地面绿地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绿廊中的地上和地下商业(约6.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产权全部归竞得人,以地块为单位限整体转让;
7. 本宗地中的11.3万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产权归政府,其中主干道(同发南路)由政府负责建设;其余道路由竞得人按政府要求和规定程序报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本次出让宗地的其他产权要求,具体以《出让合同》为准。
(七)DY03和DY05单元的竣工年期为3.5年(42个月),DY04单元及绿廊的竣工年期为4年(48个月)。
(八)本次出让宗地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由政府按成交价(不计利息)收回。
(九)竞得人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全资子公司的手续。
(十)竞得人须在本次出让宗地范围内依法设置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1. 该搅拌站的运营单位应符合《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中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
2. 该搅拌站的生产运营行为应纳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监管;
3. 该搅拌站生产所需石料应全部采用本宗地现场开挖产生的石料;
4. 该搅拌站应当与本宗地同步建设,并于本宗地竣工验收前自行拆除。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独立或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
2. 由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以国资委网站的“央企名录”为准,以下简称中央企业),且具有(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3. 中央企业全资控股的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子公司。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应在2013年8月28日前(工作日),向市规划国土委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有关证明材料由交易中心代收,递交材料的地点为交易大厦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成功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的具体程序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履约保证金到账情况。履约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3年9月4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一次竞价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本次出让宗地采用一次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地价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一次竞价报价时间内,在交易大厦3楼交易厅,按《竞买须知》规定的竞价程序和规则参加报价。
六、其他
本次出让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书》等样本)。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申请竞买主体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详细材料及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可向交易中心咨询。本次出让宗地将召开答疑会,答疑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答疑会上有意提问的企业应当先将有关问题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咨询电话:(0755)26978448。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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