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02-0244和T102-0245宗地基本信息
前海管理局表示,为防止企业囤地,规定出让宗地在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由该局按成交价(不计利息)收回。而出让宗地建成后,办公楼物业的租售对象为符合产业导向和入区规定且注册地在前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商业用房仅限整层转让。
同时,办公楼物业中的70%限自用,该部分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通过规划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该局还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和产业需求情况,优先购买竞得人拟转让的物业,竞得人不得拒绝。
值得注意的,此次前海土地拍卖仅限香港企业参与,为全国首例。有业内人士分析,特限港企参与竞拍,可能是因前两次拍地港企缺席。
实景图
根据要求,参与此次竞拍的申请人,必须是在前海注册成立从事供应链管理、商品展示交易、工业产品研发设计及相关贸易等经营业务的企业;其母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须为在香港注册的企业,且2012年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如果是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且竞买申请人或联合竞买各方的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同一家法人机构。
前海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锦侠表示,之所以设置这样的门槛,是前海的确想引进有实力的香港企业参与前海的开发,毕竟前海定位为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必须争取香港企业的参与。
此外,为避免此前卓越一家一次独得2宗地的情况,此次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同时申请竞买多宗地块,但T102-0244宗地竞得人不得参与竞T102-0245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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