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探索开征房地产税”引起市民关注
“房地产税”成热词
深圳新闻网1月19日讯 (记者 钟润生)人类总是渴望“诗意地栖居”。但凡与“房子”有关的任何政策或信息披露,一定会成为一个城市街头巷尾讨论的焦点。
1月16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市长许勤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2011年工作安排时提到:探索开征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
“探索开征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这个由14个字组成的句子,一下子成为鹏城市民热议的话题。尤其“房地产税”成为网络论坛、微博中的“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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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开征房地产税
“我认为,对于深圳而言,不是探索开征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问题,而是加快开征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钟坚说。
钟坚谈到,房地产税也好,环境保护税也好,都是许多国家普遍开征的两个税种,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
具体到房地产税,钟坚说:“房地产作为老百姓一种基本的生活必需品,我认为不能完全市场化,而应该进行战略管理和政府调控。如放任房地产发展,完全推向市场化和资产化,深圳建设再多的房子也不够。”一是深圳人口不断膨胀,而土地资源有限;二是毗邻香港,香港居民对房产有巨大需求。三是由于有深圳房价不断推高的预期,深圳成为全国炒房客的主战场之一。其结果是,深圳房地产价格不断推高,一方面造成大量市民买不起房子,另一方面却有大量房产闲置或空置。
“我认为不仅要立即开征房地产税外,还应限制外地居民到深圳购房,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还要通过调控措施,抑制房地产的资产投资品取向,还房地产生活必需品的地位。建议实行严格的房地产登记制度,包括违法建筑;对人均超过一定面积的房产进行差额征税,超过面积越大,税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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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应缓行
深圳社科院都会城市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贺承军表示了他的隐忧:房地产税缘于已有税费是有些混乱的,能否归并使之更合理是重要内容,“千万别把征税跟治理高房价直接挂钩。”
贺承军说,对70年使用权,或者说有限产权征税,于法依据何在?房地产税费之乱,有契税(印花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还有各类附加税,如教育附加税、城市建设附加税等,而如今已有的增值税,已成诟病。这些都是政府在做决策时需要全面考虑的问题。
深圳市特区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黄士芳则提出了“暂缓”的观点:房地产税现实征收条件还不成熟。他说,第一,现有的全产权的物业已包括土地出让费等税费,再次征就是重复征收,也就是说不能让已杀了的煮熟的鸡再下蛋;第二,深圳有大量的城中村的小产权房,这部分房产要不要征,如征,则承认其合法化。不征的话,对其他产权又不公平;如对其征税,势必会造成城中村租金上涨;第三、房地产税对房价上涨的抑制不一定有效。如按目前公布的房地产税征收比例,对保值增值空间大的地产来说,影响很小。一套房如在很短时间转手便赚几十万上百万,这点税又算什么。控制贷款买房只控制了没有现金流的人,而现在大量民间资金没出路,你说这些钱可能流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