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福田政府在线官网发布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决定书以及《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称,结合房屋征收有关法规、征求意见情况及项目实际情况,采纳了部分反馈意见,对《补偿方案》做出修改。
关于住宅类房屋的产权调换比例。将原有“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1∶1.18予以产权调换”修改为“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1∶1.18予以产权调换,或按被征收房屋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1∶1予以产权调换”。
关于单车棚、架空层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本次房屋征收对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将依法给予补偿。
关于过渡期临时安置费。过渡期临时安置费维持原标准不变。依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第292号令)附件第三部分的相关规定,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的,征收人应当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原《补偿方案》的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符合上述规定。
关于选房。本次房屋征收提供与按补偿方案换算后应补偿给被征收人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型面积相近的安置房给被征收人。
关于装修补偿。将装修补偿由原标准800元/㎡调整为1000元㎡。
华富村棚改征收范围为《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确定的拆除范围内的房屋。
华富村东、西区房屋持有者的单位或个人在2019年6月25日至8月23日期间至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整备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5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办事处(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莲花一村3栋201办公室)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在征收实施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房屋转让。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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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