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王先生看中了一套地产,交了定金并与房主签订了买卖合约。不过几日,房价又涨了,卖家却以夫妻间未就卖房达成一致为由毁约,宁可赔偿双倍定金也不愿履行合同。
解答: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损失。这三种违约结果由买房人选择。因此,买房人可以选择不要卖房人双倍返还的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2016年上半年,一二线城市房价涨幅较快,卖方反悔导致的二手房交易违约率激增,大部分出卖方不愿意“按合同办事”,宁愿主动违约,甚至支付双倍违约金也拒不交房。
交易如何规避风险:
1.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双方违约。
2.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4.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并对双方商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5.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等内容做出书面约定。
6.法律明确规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