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学校做好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这5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根据要求,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科目(以下简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包括实施办法以及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的实施方案。《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还明确了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时间,将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此外,《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明确了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最终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具体规定如下:一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运动参与(每学期)、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均达到合格标准,且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也达到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最终成绩方可认定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认定为“不合格”。免考学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认定为“合格”。二是音乐和美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20%+专项测试×30%+必修课程测试×50%。三是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成绩×40%+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成绩×60%。四是通用技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实操测试部分成绩×60%+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部分成绩×40%。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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