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福建省厦门市相关行业协会在厦门市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商品房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旨在支持厦门市居民的刚性和多样性改善性住房需求。
参与对象包括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和交易资金监督机构。
换房人是指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厦门市二手商品房住房并在厦门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人员。
此次“以旧换新”活动规定,参与活动的“新房”必须是两家协会官网公布的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住房项目。而“旧房”则应为商品房住宅,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书,房源应成套可生成厦门市存量房房源编码、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等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为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换房人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补贴旧房交易中介费、当前市场最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旧房转移登记手续代办服务,以及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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