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深汕合作区公告4宗地,3宗供应设施用地,1宗普通工业用地,计划10月29日出让。
其中3宗为红海湾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供应设施用地,另外一宗地为新能源产业用地,总挂牌起始价1980万元。
1、3宗红海湾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供应设施用地
3宗地均为供应设施用地,土地位置位于小漠片区,宗地号分别为X2025-0002、X2025-0004、X2025-0005,准入行业类别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土地面积均为3829平方米,建筑面积均为275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公告出让宗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允许抵押。
本公告出让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表显示,项目将建设红海湾海上风电陆上集控中心。
项目在小漠街道大澳村,具体3宗地位置如下:
2、1宗为新能源产业用地
另一宗地为普通工业用地,宗地号X2025-0009,土地位置小漠片区,准入行业类别新能源产业,土地面积46096平方米,建筑面积82972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68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公告出让宗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可由区管委会回购。
本公告出让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内开工,三年半内竣工。
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表显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82972平方米,其中厂房82972平方米。
具体位置如下:
来源:咚咚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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