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坐拥深圳市中心18套房产的“包租公”,在10年中经历一系列诉讼后,18套房子重新回到了开发商手里,他只能流落街头。
开发商则指责这名男子非法占有他人房产,赚取巨额租金7年,依法应当返还。昨日,福田法院召开了专门的执行信访听证会,邀请当事人双方当庭交换意见。
涉案的18套房产位于深圳市中心地带、福田区福华路的京海花园,开发商是圣某公司。2000年,开发商圣某公司答应用18套房产作为支付施工方工程款,而施工方又与建材供应商签订了协议,用这18套房产来抵施工材料。
这个建材供应商叫鲁礼建,他也因此成为了这18套房子的拥有者,成为了深圳市中心的一名“包租公”,每月可进账十几万元。但圣某公司和施工方指出,鲁礼建得到了房产,却没有如约向施工方提供建筑材料,所以应收回这18套房产,一场持续了近10年的诉讼由此开始。
2004年,鲁礼建向福田法院起诉圣某公司,福田区法院判决圣某公司违约,应承担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但圣某公司上诉后,深圳中院认为当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目的是解决各方间的债权债务,且未依法登记领取房产证,认定该合同无效。
2007年6月,福田法院判决鲁礼建返还圣某公司18套房产并赔偿租金,鲁礼建不服提起上诉,深圳中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来鲁礼建的多次申诉均被驳回。2009年12月,省高院作出判决,维持深圳中院判决。
昨日的听证会上,鲁礼建说自己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债务问题早已在2006年之前理清了,这18套房产与债权债务没有关系,房子应该是属于自己的。自己现在却穷困潦倒,流落街头。
他还称房子是被圣某公司强制收回的,后又低价转卖给他人。开发商圣某公司的代理律师指出18套房子本就不该属于鲁礼建,房子是以单价8000元卖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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